太原市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 扎实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全市范围内重点批发市场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督导检查。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链条质量安全。
本次督导检查聚焦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组先后深入太原市主要的大型批发市场,通过实地查看、翻阅台账、现场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市场开办方在入场查验、抽样检验、信息公示、不合格产品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理措施。重点检查了市场是否严格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
检查过程中,督导组特别关注了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他们仔细询问了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主要品类的进货渠道、产地信息以及相应的检测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户台账记录不规范、索证索票意识不强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辖区监管部门跟踪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太原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产地准出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市场准入则是倒逼生产主体落实责任、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屏障。推动两者有效衔接,核心在于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责任的环环相扣。必须强化产地与市场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覆盖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全链条的追溯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管理。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批发市场作为食用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其开办者和销售者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场开办方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督促销售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于无法提供产地准出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并依法查处。
据了解,太原市将持续加强对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广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将强化部门协作,完善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切实守护好省城人民的“菜篮子”安全。
此次督导检查,不仅是对太原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更是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实施、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两个关口,太原市正努力织密织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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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1 06:02:43